| |
|
 |
网上调查 |
|
|
|
|
|
|
|
| |
| 北京市外国人来华开展经贸活动邀请函的办理审核办法 |
| 2007-12-31
|
|
1. 邀请函申请主体:外国人来京开展经贸活动必须由北京市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各公司、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合资、独资、私人公司)为其办理与其来华目的相一致的签证邀请函。
2. 办理途径:网上受理并审核。办理一次、二次有效商务签证(F)的,可以通过北京市商务局办理签证通知;也可以通过上述中方邀请单位所在区、县商务局、总公司出具邀请信或各类交易会请柬,通过邮寄或发传真给外方 (特别规定除外)。外国人凭签证通知或邀请信、请柬到我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手续后即可来京。
3.受理机关: 北京市商务局除受理北京市各单位邀请外国人来京从事经贸活动的申请(审核签发一次、二次商务类签证通知(F))外,同时受理多次往返商务类签证通知、职业(工作)类签证通知 (Z) 、紧急情况下的机场落地签证通知 (F)。各区(县)商务局可受理一次、二次商务类签证通知 。
第二步:提交申请-----网上填写后提交并下载打印;
第三步:打印并签字盖章----将下载打印的《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由邀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步:报送材料----到北京市商务局办事大厅11号窗口,将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同交窗口审核;
第五步:获得准许----经审核无误后,即可在窗口领取《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正本一份。
第六步:邮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正本。将取回的“签证通知”邮寄给需要来华的外国人。
第七步:外国客商到我驻外使馆办理入境签证。外国人凭邮寄正本的"签证通知"(职业签证须同时邮寄就业许可证书)在三个月内到指定的我驻外使馆、领馆、签证处办理签证后即可来华。
外国人来华经贸活动签证分为:一次、二次商务签证;半年多次往返和一年多次往返商务签证;机场落地签证;职业签证共四类。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 办理一次、二次商务签证(F字签证)的邀请函 A.签证种类:
⑴一次入境,3个月有效期,停留天数为30天、60天、90天;
B.适用对象:适用于到我国访问、经商、考察、技术指导、短期进修、实习,检查工作、参加会议、探亲等活动。
⑴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一式一份,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被邀请人有效护照的复印件,并能清晰地辨认护照号码和有效期。
(4)进修、实习来华60天和90天的外商,需提供中方单位和外方单位签署的合同一份。
2、 半年多次、一年多次往返商务签证(F字签证)的邀请函
A.签证种类:⑴6个月有效期,多次入境,停留天数为30天;
B.适用对象:适用于在华有投资者;在华公司的国外母公司管理人员;为执行合同需经常来华人员;需要定期看厂、检验货物质量、指导生产以及洽谈定单的外国商人;进行大型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合资企业建立以后,对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指导,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外方人员;进行大型引进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车以及技术指导的外方人员;已多次取得我F字(商务、访问签证)签证人员(即最近半年持F签证来过中国三次以上者,可申请办理半年多次往返签证邀请;最近一年持F签证来过中国五次以上或已多次获得F半年多次签证两次以上,可申请一年多次往返签证邀请)。
⑴.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一式一份, 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被邀请人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并能清晰地辨认护照号码和有效期。
(3). 被邀请人来华详细情况说明一份(须盖单位公章);
(4). 国内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
3、 机场落地签证(商务签证类F) A.签证种类:⑴.一次入境,3个月有效期,停留天数为30天
B.适用对象:适用于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的外国人。同时,须持有与我国有外交关系或官方贸易往来的国家的普通护照。
申请条件: 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的;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或48小时)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其他特殊情况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关申请签证的
⑴.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一式一份, 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被邀请人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并能清晰地辨认护照号码和有效期。
(3). 被邀请人来华详细情况说明一份(须盖单位公章);
A.签证种类:⑴.一次入境,3个月有效期,停留天数为000天。
B. 适用对象:主要适用于来京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家属。已获得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及其家属或外商驻京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及其家属。
⑴.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一式一份, 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被邀请人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并能清晰地辨认护照号码和有效期。
(4).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正本和复印件一份。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市商务局在受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出具统一《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四、特别提示:外商驻北京代表机构邀请人员来华需提供以下材料
2.驻京代表机构境外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具驻外使馆对其营业执照的公证函原件。
|
|
|
|
|
|
|
|